盐法议略
书名。清王守基撰。一卷。记叙清初至同治末年各地盐政,并分析其利害。分长芦、山东、河东、两淮、浙江、福建、广东、四川、云南等盐务议略九篇。资料多据会典、邸抄,并参以闻见。于产地、引额、场灶、赋课、转运、职官等均备述。惟疏于考古,谓四川古未有盐,实误。有同治十二年(1873)刊本。
书名。清王守基撰。一卷。记叙清初至同治末年各地盐政,并分析其利害。分长芦、山东、河东、两淮、浙江、福建、广东、四川、云南等盐务议略九篇。资料多据会典、邸抄,并参以闻见。于产地、引额、场灶、赋课、转运、职官等均备述。惟疏于考古,谓四川古未有盐,实误。有同治十二年(1873)刊本。
北宋元符三年(1100),宋哲宗死,弟徽宗即位,贬斥反对他继立的宰相章惇等,以韩忠彦与曾布为相。下诏明年改元建中靖国,欲调和元祐、绍圣之政,宣称将以大公至正消释朋党。后又从曾布之议,放弃调和,于建中靖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历(歷)在今河北景县西南。晋时为清河津渡处。因在西汉历县(今故城县北)东而得名。《资治通鉴》:东晋太元十年(385)后燕“(慕容)麟击勃海太守封懿,执之,因屯历口”,即此。
乡里断事场所。明太祖洪武五年(1372)命地方里邑置。凡十恶、奸盗、诈伪、干犯名义、有伤风化及犯赃至徒者,书其名于申明亭,以示劝戒。里老人、里长于此理断乡里民事纠纷及轻微刑事案件。乡里调解机构。明代设
【生卒】:1525—1555【介绍】:明湖广钟祥人,字鸣叔,号鹤州。嘉靖二十九年进士。任江阴知县。三十四年,提狼兵御倭寇,在九里山战死。追赠光禄少卿。
【介绍】:明扬州府泰州人,字隆吉,号一庵。嘉靖中以贡为深州学正。有《一庵遗集》。
《论语.季氏》:“孔子曰:‘……虎兕(sì雌犀牛)出于柙,龟玉毁于椟中,是谁之过与?’”孔子对弟子冉有和子路说:“老虎、犀牛从笼子里跑出来,龟壳、玉器在匣子里坏了,这是谁的过错?”孔子认为这是典守人的
【介绍】:宋汀州宁化人,字仲成。正己五世孙。七岁能属文,人目为神童。年十六魁乡荐。哲宗绍圣元年登进士,复应博学弘词科而卒。
即“哈思呼尔吉阿思罕尼拜察喇昂邦。
【介绍】:见崔玄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