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印
清代官文书用紫色盖印,一称紫印,一称紫花印。清制,凡宗人府、六部、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、翰林院、詹事府、内务府、理藩院、太常寺、光禄寺、太仆寺、銮仪卫、武备院、上驷院、奉宸苑、顺天府尹、仓场侍郎等衙门,以及盛京五部、奉天府、各省总督、巡抚用紫印,惟本章内用朱色。衍圣公同。其余文武各衙门官文书盖印均用朱色。
清代官文书用紫色盖印,一称紫印,一称紫花印。清制,凡宗人府、六部、都察院、通政司、大理寺、翰林院、詹事府、内务府、理藩院、太常寺、光禄寺、太仆寺、銮仪卫、武备院、上驷院、奉宸苑、顺天府尹、仓场侍郎等衙门,以及盛京五部、奉天府、各省总督、巡抚用紫印,惟本章内用朱色。衍圣公同。其余文武各衙门官文书盖印均用朱色。
藏语音译。此称吐蕃时已有。意“男仆”、“男佣人”。女仆、女佣人则称“约么”。在解放前西藏农奴制社会中,长年性佣人,多对主人有人身依附关系,不能自由离去。终身为仆者,称为“才约”,是封建农奴制度下的奴隶
源见“故剑”。指不忘旧情,眷恋旧妻。南朝 陈江总《怨诗》:“奈许新缣伤妾意,无由故剑动君心。”
简称宣慰司。官署名。元代始设于少数民族地区,为常设的地方行政机构。《元史·百官志》:“宣慰司掌军民之务,分道以总郡县,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,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,有边陲军旅之事,则兼都元帅府,其次则止为元
总集。一称《唐代丛书》。明桃源居士辑,清陈世熙补辑。原辑收录一百四十四种,补辑增加二十种。初集收《隋唐嘉话》等十七种,二集收《云溪友议》等十八种,三集收《岭表录异》等三十一种,四集收《醉乡日月》等三十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名。金、元教坊阶官。金二十五阶之第五阶,秩正五品中。元十五阶之第三阶,正四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教坊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二十五阶。正五品中,称长宁大夫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,参看“教坊”条。
在今四川松潘县北,为岷山山岭之一。《明史· 李祯传》: 万历中, 四川被寇, 祯言:“……守阿玉岭,则不能越咂际而窥堡。”
浦阳江支流。即今浙江诸暨市西五泄江。《水经·渐江水注》: 浦阳江 “东径诸暨县,与泄溪合,溪广数丈,中道有两高山夹溪”。《隋书·地理志》: 会稽郡诸暨县 “有泄溪”。均此。
唐武德四年(621)置。治今广西武宣县东南旧县。属象州。明宣德中移治今县,改名武宣县。
契丹语,为一地方单位※石烈(相当于“县”,或“乡”)的名称。契丹开国初,创※宫卫制(斡鲁朵),诸宫卫与部族下置石烈。辖懒为六院部下之一石烈。据《辽史·太祖纪》称,※耶律阿保机为“迭剌部霞濑益石烈”人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