虞书
《尚书》组成部分之一。包括《尧典》、《皋陶谟》。伪《古文尚书》从《尧典》中分出《舜典》,从《皋陶谟》中分出《大禹谟》,又增《益稷》,合为五篇。记述传说中唐尧、虞舜、夏禹等事迹。《书·尧典》“虞书”孔颖达疏:“尧典虽曰唐事,本以虞史所录,末言舜登庸由尧,故追尧作典,非唐史所录,故谓之《虞书》也。”
《尚书》组成部分之一。包括《尧典》、《皋陶谟》。伪《古文尚书》从《尧典》中分出《舜典》,从《皋陶谟》中分出《大禹谟》,又增《益稷》,合为五篇。记述传说中唐尧、虞舜、夏禹等事迹。《书·尧典》“虞书”孔颖达疏:“尧典虽曰唐事,本以虞史所录,末言舜登庸由尧,故追尧作典,非唐史所录,故谓之《虞书》也。”
参见“钦差大臣”。
同“渔阳掺挝”。清沈起凤《谐铎.穷士扶乩》:“诗肠龌龊,何时湔洗,吾当借康家鼓,作《渔阳三弄》也。”【词语渔阳三弄】 成语:渔阳三弄汉语词典:渔阳三弄
读音:Májué【综】 彝族姓。丁惹、勒尔等家支均有麻觉氏(375)。
即“龙城①”。
县的等级之一。清承明制,以粮赋多寡分县的等级,惟改上中下三级为一、二、三等。北洋政府时期各省县的等级极不一致,有分为一、二、三等的,有分为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五等的,有分为特等及一、二、三等的,甚至于分
见“兀慎歹成打儿汗打儿麻台吉”(113页)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署名。元世祖至元十八年(1281)置,隶詹事院。元贞元年(1295),并领皇后位下木局。后改隶大都等路诸色人匠提举司。设大使、副使、直长各一员。
亦作太平场、永兴场。即今四川渠县东北涌河西岸涌兴镇。清同治 《渠县志》 卷4: 太平场在“县北一百二十里,即永兴场”。
【介绍】:明浙江杭州人,一说武陵人。工画,山水仿倪雲林,能鉴古器,识名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