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盐
又称行盐法。指食盐行销之法,属*盐法的一部分。历代对食盐的行销程序、行销区域、行销方式等均有具体规定。如金、元、明、清对行销区域有严格划分,称“行盐地面(界)”。元代规定商人向各盐运司(或户部)纳钱,领取盐引,凭盐引到指定盐场(后改为盐仓)支盐,然后在规定行盐地面内发售。明清亦仿行。清代还规定行销方式有官督商销、官督民销、官运商销、商运商销、商运民销、民运民销等。参见“行盐地面”、“盐法”。
又称行盐法。指食盐行销之法,属*盐法的一部分。历代对食盐的行销程序、行销区域、行销方式等均有具体规定。如金、元、明、清对行销区域有严格划分,称“行盐地面(界)”。元代规定商人向各盐运司(或户部)纳钱,领取盐引,凭盐引到指定盐场(后改为盐仓)支盐,然后在规定行盐地面内发售。明清亦仿行。清代还规定行销方式有官督商销、官督民销、官运商销、商运商销、商运民销、民运民销等。参见“行盐地面”、“盐法”。
见“河道总督”。
即“遗山集”(2232页)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【介绍】:明江西庐陵人,一作峡江人。景泰二年进士。历御史。天顺初与同官疏劾曹吉祥、石亨诸违法事,为吉祥等所诬下狱,谪江浦知县,有善政。终广东左布政使。
传递信件、文书的驿使。语本南朝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·任诞》:“殷洪乔作豫章郡。临去,都下人因附百许函书。既至石头,悉掷水中,因祝曰:‘沉者自沉,浮者自浮,殷洪乔不能作致书邮。’”杜甫《晚秋长沙蔡五御史饮
金置,属历亭县。在今山东武城县东北四十二里四女寺。
【生卒】:?-291字巨山,卫瓘子。初为齐王府掾,累官黄门郎。善草书、隶书,著有《四体书势》。永平元年(291),与父一起被杀。【生卒】:?—291【介绍】:西晋河东安邑人,字巨山。卫瓘子。少辟司空齐
即阳八井。今西藏当雄县西南羊八井。清《西藏图考》卷6:由拉撒(今拉萨)“向北行出杨八景口至新桥,即平川,西通后藏”。
即“田邑”。
明洪武初改元台州路为府。属浙江布政使司。治所、辖境同台州路。清属浙江省。1912年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