谷租
谷(穀)
即田租。旧时对实物地租之通称。以其征收稻谷、小麦、玉米等谷物,故名。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农夫父子暴露中野,不避寒暑,捽草杷土,已奉谷租,又出藳税。乡部私求,不可胜供,故民弃本而逐末。”
即田租。旧时对实物地租之通称。以其征收稻谷、小麦、玉米等谷物,故名。《汉书·贡禹传》:“农夫父子暴露中野,不避寒暑,捽草杷土,已奉谷租,又出藳税。乡部私求,不可胜供,故民弃本而逐末。”
书名。清毛鸿宾撰。十六卷。是书涉及镇压太平军,办洋务及山东、湖南、两广民生吏治事甚多。宣统二年(1910)刊行。
【介绍】:薛能《赠隐者》诗颔联。出句勾勒月色如水而闲云倒映的潭面景象,境地幽宁,意兴缥缈。对句渲染雨打山叶,其声不绝的凄清氛围,情思萧散,况味索然。二句景中透情,情景相生,自是佳句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即“密宗”。
1798—1840清浙江乌程(今湖州)人,字敦三,号子敦。早年习《说文》音韵、名物训诂。后倡经世之学,致力于史地学撰《元和郡县志补图》(仅成部分)、《六镇释》等。道光八年(1828),作《新疆私议》,
见“廧咎如”(2563页)。
读音:Shùn【源】 见《姓苑》(15,21,60)。【布】 浙江上虞(279)、河南温县(284)、洛宁(294)、巩县(301)、江苏高淳(305)、镇江(62)、四川茂县(62)、山东沂水(33
即“兰亭序”。
唐置,属安西都护府。在今新疆皮山县南克里阳。《新唐书·地理志》 引贾耽《四夷路程》:于阗“西三百九十里有吉良镇”。
高妙的意想。孟郊《生生亭》:“拔意千馀丈,浩言永堪铭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