输籍法
一称输籍定样。隋代划分户等的办法。为防止地方官吏、豪强在户籍、户等、赋役方面营私舞弊,于开皇五年(585)采纳高熲建议,在全国实行。由中央将划分户等的标准(定样)颁发各地,每年正月五日县令派人出查,令民户各随近便,五党或三党(百户为党)为一团,依定样定户等上下。
一称输籍定样。隋代划分户等的办法。为防止地方官吏、豪强在户籍、户等、赋役方面营私舞弊,于开皇五年(585)采纳高熲建议,在全国实行。由中央将划分户等的标准(定样)颁发各地,每年正月五日县令派人出查,令民户各随近便,五党或三党(百户为党)为一团,依定样定户等上下。
读音:fáng fēng仲尼曰:禹致群神于会稽山,防风氏后至,禹杀而戮之。(见《史记·孔子世家》)防风氏,夏时诸侯。
1912年改赤溪厅置,后属广东粤海道。治所即今广东台山市东南赤溪镇。1920年直属广东省。1953年撤销,并入台山县。旧县名。1912年由赤溪直隶厅改置,治赤溪(今广东台山市东南赤溪镇)。1953年撤
清湖北天门人,字蕲生。同治进士,选庶吉士。历任河南道、太仆寺少卿。光绪十六年(1890)任顺天府尹。次年任山西布政使。二十一年擢陕西巡抚,旋调任山西巡抚。戊戌变法时,改令德书院为山西省大学堂,并奏设武
官名。①相传尧舜时置。主管农事。《史记·三代世表》: “文王之先为后稷”,“尧知其贤才,立以为大农。”② “大农令”、“大司农”的省称。③东汉末魏王国列卿之一。曹丕称帝后,改名大司农。诸王国仍置,七品
战国时官吏于年终将政绩分门别类书于木卷之上,呈报国君,国君据此示以奖惩,此木卷称计书。《商君书·禁使》:“十二月而计书以定,事以一岁别计,而主以一听。”
【介绍】:明人。成化间南京旧院妓,后从良。有旧识欲相见,以扇画柳题诗拒之。祝允明为作《秋香便面诗》。
官名。宋朝置,不常设。参见“都督”。
明置,属宁夏右屯卫。即今宁夏平罗县西南姚伏镇高荣村。
书名。宋李纲撰。无卷数。纲于金军南下之际,有志恢复,以汉高祖、汉光武帝、唐太宗三君英明果断,宽厚有容,故能戡定祸难,身致太平。因录其行事,撰为此书,建炎元年(1127)六月进于高宗,意存借鉴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