辩道论
书名。三国魏曹植著。载《广弘明集》卷五。以驳斥“神仙之书,道家(指道教)之言”为宗旨,故名。认为人之“寿命长短,骨体强劣”,皆因其作为而异,“善养者终之,劳扰者半之,虚用者殀(夭)之”,而无长生不死之理。对桓谭相信“灾异变怪”而“畏天戒”的主张,表示异议,根据道家的自然之义,认定蛰虫不能夏潜,震雷不能冬发,“时变则物动,气移而事应”。反映了作者的无神论倾向。
书名。三国魏曹植著。载《广弘明集》卷五。以驳斥“神仙之书,道家(指道教)之言”为宗旨,故名。认为人之“寿命长短,骨体强劣”,皆因其作为而异,“善养者终之,劳扰者半之,虚用者殀(夭)之”,而无长生不死之理。对桓谭相信“灾异变怪”而“畏天戒”的主张,表示异议,根据道家的自然之义,认定蛰虫不能夏潜,震雷不能冬发,“时变则物动,气移而事应”。反映了作者的无神论倾向。
宋黄希、黄鹤补注。见《黄氏补千家集注杜工部诗史》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【生卒】:?—前660【介绍】:闵一作滑。春秋时鲁国国君。名启方,一作启,亦作开。庄公子,庄公夫人哀姜之娣叔姜所生。其叔庆父与哀姜有私,庄公死,季友立般,庆父乃使圉人荦杀般而权立启方,是为闵公。立二年
《南史.谢譓传》:“(譓)有时独醉,曰:‘入吾室者但有清风,对吾饮者唯当明月。’”南朝梁谢譓,交友慎重,不与世俗之人来往,常独自在家饮酒,以清风明月为伴。后因以“清风明月”用为喻高人雅士的典故。宋.计
指处于对仗的两个词义类不同,本不能构成对偶,但其中一个词的字形的一部分(即偏旁)与另一句处于对偶地位的词的字形相同,以构成对偶。旧题李峤《评诗格》:“诗有九对……四曰字侧对,谓字义俱别,形体半同。诗曰
清康熙二十二年(1683)改平远府置,属大定府。治所即今贵州织金县。1913年改为平远县。清康熙二十二年(1683年)降平远府置,治今贵州省织金县。属大定府。为散州。1913年废州为平远县。
读音:Mùzhāng景颇族姓氏。相传乃瓦切娃时二十六大姓之一。《中国人的姓名·景颇族》 收载,未详其他。
即今河北沧县西北杜生镇。1939年晋察冀边区置建国县治此。
宋朝考察州县守令之标准。以狱讼无冤、催科不扰为治事之最,农桑垦殖、水利兴修为劝课之最,屏除奸盗、人获安处、振恤困穷、不致流移为抚养之最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中罢,哲宗元祐(1086—10
1554—1637明浙江东阳人,字张之。万历进士。累迁顺天府尹。万历三十九年(1611),以副都御史署都察院事。四十一年因主持京察被劾,遂致仕。著有《群玉山房集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