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修两淮盐法志
书名。清王定安等编。一百六十卷。是志康熙三十二年(1693)创修,雍正六年(1728)续修,乾隆十三年(1748)再续,嘉庆十一年(1806)三续。王定安等继嘉庆朝所修而成。先是曾国荃于光绪十五年(1889)设局委王定安总纂,十九年成初稿进呈,二十年户部签驳一千三百余条发还,二十九年魏光焘复饬孙志焄等人重加校正、修订付梓。凡王制、沿革、图说、荡灶、转运、督销、征榷、邻说、职官、优恤、捐输、杂记、艺文十三门。其中职官一门稍有漏略。为清两淮盐政史料。有光绪刊本。
书名。清王定安等编。一百六十卷。是志康熙三十二年(1693)创修,雍正六年(1728)续修,乾隆十三年(1748)再续,嘉庆十一年(1806)三续。王定安等继嘉庆朝所修而成。先是曾国荃于光绪十五年(1889)设局委王定安总纂,十九年成初稿进呈,二十年户部签驳一千三百余条发还,二十九年魏光焘复饬孙志焄等人重加校正、修订付梓。凡王制、沿革、图说、荡灶、转运、督销、征榷、邻说、职官、优恤、捐输、杂记、艺文十三门。其中职官一门稍有漏略。为清两淮盐政史料。有光绪刊本。
明代中期福建农民起义。邓茂七,原名邓云,江西建昌(今江西南城)人,佃农出身,因杀死地主,逃往福建沙县,改名茂七。正统十三年(1448年)四月,他领导农民开展斗争,反对给地主送租到门,拒绝缴纳“冬牲”。
明代皇帝责打大臣之杖刑。始于洪武初。工部尚书薛祥曾毙于杖下。成化前,大臣受杖尚容着厚棉底衣,以重毡叠裹,意在示辱,故不致死。正德时,刘瑾窃权,乃去衣行刑,受杖者每立毙杖下,幸不死者亦残废终生。武宗南巡
同“吴陵剑”。清方文《哭蔡芹溪》诗:“衣酬吴子剑,书辍郢人斤。”
【生卒】:?—前682【介绍】:闵一作湣。春秋时宋国国君,名捷。庄公子。闵公十年,攻鲁,战于乘丘,宋大夫南宫万被俘,后因宋请归之。十一年秋,与万猎,以“鲁囚”辱万,被万所杀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明置, 在今广西昭平县南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07昭平县:石仁堡“其相近为东西两营。《志》云:县有上永、藤湾、明源口等村,清瑶僮环县四列,而东营、西营、石仁等堡为戍守要地”。
①元置,属永昌路。治所即今甘肃永登县。明洪武十年(1377)改为庄浪卫。②明洪武八年(1375)降庄浪州为县,属静宁州。治所即今甘肃庄浪县西北南湖镇。清乾隆四十三年(1778)省入隆德县。民国初复置,
即“司牧安骥集”。
即今甘肃兰州市西雷坛河。《元丰九域志》卷3兰州:阿干堡“有阿干水”。《方舆纪要》卷60兰州:阿干河在“州西三里。源出马寒山,至分水岭分为二,南流入金县,为阁门河,北流入兰州阿干谷,为阿干河。自峡奔流至
源见“锦囊佳句”。指书童背负的装诗稿的袋子。宋楼钥《山阴道中》诗:“奚囊莫怪新篇少,应接山川不暇诗。”【词语奚囊】 汉语词典:奚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