钦定宪法大纲
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)八月清政府为筹备立宪先期制定的宪法纲要。共二十三条。由“君上大权”与“臣民权利义务”两部分组成,前者属“正文”,共十四条。后者属“附录”,共九条。规定皇统永远世袭、皇权不可侵犯,皇帝有制订法律、发交议案、召集及解散议院、任免官吏、统率军队、宣战媾和、宣布戒严、总揽司法等特权;同时还规定,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得皇帝批准,不准施行。臣民有言论、出版、结社等自由与纳税、当兵之义务,但皇帝可以诏令限制人民自由。
清光绪三十四年(1908)八月清政府为筹备立宪先期制定的宪法纲要。共二十三条。由“君上大权”与“臣民权利义务”两部分组成,前者属“正文”,共十四条。后者属“附录”,共九条。规定皇统永远世袭、皇权不可侵犯,皇帝有制订法律、发交议案、召集及解散议院、任免官吏、统率军队、宣战媾和、宣布戒严、总揽司法等特权;同时还规定,法律虽经议院议决而未得皇帝批准,不准施行。臣民有言论、出版、结社等自由与纳税、当兵之义务,但皇帝可以诏令限制人民自由。
【介绍】:唐人。宣宗大中进士。与顾非熊相结好,以诗著名。有集。
【生卒】:1476—1547【介绍】:明云南临安人,字道源,号三贞。正德三年进士。授刑科给事中,历升刑科都给事中。任谏官十二年,以刚正直言著称,对武宗、世宗多有劝谏。
秦野有枉矢星,形如弩,其星西流,则天比见之而惊呼。后称流星为“玉弩”。《尚书.帝命验》:“玉弩惊天下。”【词语玉弩】 汉语词典:玉弩
【介绍】:明河南封丘人。母早丧,事继母翟氏孝谨,翟氏卒,庐墓三年。成化间诏旌其门。
旧时形容人君的威严。语出《战国策.魏策四》:“天子之怒,伏尸百万,流血千里。”唐.苏頲《谏銮驾亲征吐蕃第二表》:“臣闻天子之怒,伏尸百万,流血千里。若吐蕃者,鼠窃豕食,犹鱼跃釜中耳,又何足以当陛下之怒
书名。清林春溥撰。十四卷。编年体史书。《史记》自共和以上皆表世而不表年。林氏以《竹书纪年》所载史实为纲领,进行增补。如无年代可考者则类附,事实出入较大者则旁注两存。自共和上溯黄帝,下接《左氏春秋》,一
清云南铜矿出资专事开采之矿商。
(查chá)①指树木枝杈交错。孟郊《答卢仝》:“日劈高查牙,清棱含水浆。”②突起不平貌。李贺《马诗二十三首》之六:“饥卧骨查牙,粗毛刺破花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两晋至隋荆州少数民族的总称。以地名为族称。古称※荆蛮或蛮荆,秦称※黔中蛮,两汉称※武陵蛮、※巴郡南郡蛮等。南北朝时,约分布在今川东、鄂西南、湘西北、黔东北及豫西南地区,大多活动于古荆州境内长江流域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