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刑条例
明代补充明律科刑之条文。附于律后,形成明律附例之体例。明律颁行后,各代对法外科刑增广有条例。弘治五年(1492),刑部尚书彭韶请删定问刑条例。十三年,增历年经久可行之问刑条例二百九十七条,此后律、例并行。嘉靖二十八年(1549)诏议增至二百九十四条。三十四年增入九事。万历十三年(1585)辑后颁诏令及宗藩军政条例、捕盗条格、漕运议单与刑名相关者,共三百八十二条,删世宗时苛令甚多。崇祯十四年(1641)刑部复请议定,未及行而明亡。
明代补充明律科刑之条文。附于律后,形成明律附例之体例。明律颁行后,各代对法外科刑增广有条例。弘治五年(1492),刑部尚书彭韶请删定问刑条例。十三年,增历年经久可行之问刑条例二百九十七条,此后律、例并行。嘉靖二十八年(1549)诏议增至二百九十四条。三十四年增入九事。万历十三年(1585)辑后颁诏令及宗藩军政条例、捕盗条格、漕运议单与刑名相关者,共三百八十二条,删世宗时苛令甚多。崇祯十四年(1641)刑部复请议定,未及行而明亡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【介绍】:名或作仲温。宋成都华阳人,字元实。范祖禹次子,秦观婿。学诗于黄庭坚。有《潜溪诗眼》。
虞人,古代掌管山泽苑囿的官员。《左传·襄公四年》载:周太史辛甲命百官作官箴,其中《虞人之箴》的内容是劝谏天子不要因贪恋打猎而不务政事。后因以“虞人箴”为谏猎之典。白居易《寄唐生》:“功高虞人箴,痛甚骚
郑庆笃、焦裕银、张忠纲、冯建国编著。齐鲁书社1986年9月出版。本书收录有关杜诗书目凡890种,起自稍后于杜甫的唐人樊晃,止于1984年的今人著述,其中清末以前知见书目215种,不同版本446种,辛亥
书名。清末山西督练公所辑。一卷。宣统二年(1910)山西当局以“禁烟”为名,刻剥人民,激起交城、文水等县人民反抗,是书即记其始末。收辑有《奏稿》、《府县电禀各件》等资料,有山西浚文书局印本。
隋末从高祖,拜瀛州刺史,率兵守城,以拒刘黑闼。交战半日,兵溃,为黑闼所擒,被杀。
即今湖南临湘市北二十二里聂市镇。《清一统志·岳州府二》: 聂家市 “在临湘县 (治今岳阳市东北陆城镇) 东南四十五里。有上、下二市”。
地名。即今内蒙古凉城县东北岱海。拓跋什翼犍建国二年(339)五月,于此召开诸部大会,商议迁都漯源川(今山西代县境内)之事,连日不决。北魏登国十年(395),拓跋珪率军于此击败后燕慕容宝军。见“参合陂之
【介绍】:王维作。淇水,在今河南省北部,据陈铁民《王维年谱》开元十六年(728)前后,王维曾隐居此地。诗写傍晚时分河水明灭于村巷之间、猎犬随牧童而归的农家景象,以及诗人这位“静者”散淡闲适的生活。用笔
即“完颜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