干时
顺应时势;合于流俗。白居易《留别微之》:“干时久与本心违,悟道深知前事非。”
顺应时势;合于流俗。白居易《留别微之》:“干时久与本心违,悟道深知前事非。”
【生卒】:?—前34【介绍】:西汉匈奴人。匈奴单于从兄。宣帝时,以日逐王率众降汉。神爵三年封归德侯。谥靖。
丙科。汉朝考取官吏分甲、乙、丙等科,唐朝讳“丙”,改“丙”为“景”。《汉书·匡衡传》:“射策甲科,以不应令除为太常掌故。”唐人颜师古注曰“《汉书·儒林传》岁课甲科为郎中,乙科为太子舍人,景科补文学掌故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一卷。清王士濂(详见《周末列国有今郡县考》)撰。此书也是为补陈厚耀《春秋世族谱》而作。按《左传》对列国君臣姓名的纪录,往往前后不一,甚至一人有四、五种称呼的,而又有同名而异人的,辗转纠结,前后互易,给
官名。南朝梁天监七年(508)置,与抚北、抚东、抚南将军合称四抚将军。为施用于境外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三班,地位相当于征西将军。
【介绍】:宋蜀人。工画花竹禽鸟鱼蟹,傅色艳丽。
官署名。元朝地方监察官,由提刑按察司改立,为内八道监司之一,直隶御史台。参见“肃政廉访司”。
见《图注脉诀》。
“录尚书事”的尊称。《宋书·顺帝纪》:“录公齐王入守朝堂”。《南齐书·海陵王纪》:“宣城王辅政(为录尚书事),帝起居皆咨而后行。思食蒸鱼菜,太官令答无录公命,竟不与。”对录尚书事的敬称。《南史袁湛传附
清朝官吏、文史家。字亨文。号哲初,又号蓼初。福建晋江(今属泉州市)人。回族。万历十六年(1588),由德化(今江西九江)中举。二十年(1592)登进士。历宝庆(治在湖南邵阳市)、杭州二府推宫,办事精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