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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易传义附录

十四卷。宋董楷撰。楷字正翁,号克斋,生卒年不详,台州临海(今浙江临海)人。据《宋元学案》卷六五《木钟学案》载,其人为御史亨复之子,户部侍郎朴之弟。登天文祥榜进士。初为绩溪簿,直冤狱、赈饥馑、修城捍水,擢守洪州,有惠政,终吏部郎中,其学出潜室陈器之,为朱熹再传弟子。所著有《克斋集》、《程子易》等行于世。据楷《自序》此编成于咸淳丙辰,案咸淳无丙辰年,此处疑误。董氏自谓读程子、朱子《文集》、《语录》,其间有成书所未备者,辄随所得附于各章之下。岁月既久集录益多,因目曰“周易程朱氏说”以与同志共之,又《凡例》云:程子《易传》依王弼次序,而朱子则用古易次序,以《彖传》、大小《传》、《文言》各自为卷。今不敢离析《程传》又不敢尽失朱夫子之意。于是仿节斋蔡氏例,以《彖传》、大小《象》、《文言》各下经文一字,使不与正经紊乱。而程《传》及朱子本主又下一字。程子、朱子附录又下一字。由此知其书乃合程子《传》、朱子《本义》为一书,而采二子之遗说附录其下,意在数理兼通。董氏此法,人多讥之。朱彝尊谓程《传》用王弼本,朱子《本义》用吕祖谦本,“本不可合而为一,克斋董氏乃强合之”《四库提要》更是批评其割裂文义,其误延至明初永乐间,胡广等纂《周易大全》即是。至于“乡塾之士,不复知有古经,则楷肇其端也”。然据楷《凡例》所述,原本经文平书,十翼之文则下一格书之。程《传》、朱子《本义》又下一格书之。后来传写本,妄为经传一例平书,而《本义》亦意为割缀,愈失愈远,殆非董楷之本意,此又当分别论之。此书现存最早版本有元延祐二年(1313)圆沙书院刻本,题“周易程朱先生传义附录二十卷”,北京图书馆藏。上海图书馆藏十四卷元刻本(存十卷)。丛书《通志堂经解》、《擒藻堂四库全书荟要》均有收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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