浚河事例
一卷。清盛沅撰。盛沅,官至户部侍郎。此书为其候补之时所成。光绪刻本。共一卷,取《宋史河渠志》、《明神宗实录》、《治河方略》、《河渠纪闻》诸书之论黄河浚治事务者,摘而录之。于沿流筑防、费用多寡及行河淘沙之程一一备载。条理分明,可使后之考研河工者以资参证。
一卷。清盛沅撰。盛沅,官至户部侍郎。此书为其候补之时所成。光绪刻本。共一卷,取《宋史河渠志》、《明神宗实录》、《治河方略》、《河渠纪闻》诸书之论黄河浚治事务者,摘而录之。于沿流筑防、费用多寡及行河淘沙之程一一备载。条理分明,可使后之考研河工者以资参证。
书名。清彭遵泗撰。四卷。记张献忠据蜀事。语多荒诞不经,对农民军多方诬蔑,材料出诸耳食之辞,未足信。惟记夔东十三家军事迹颇详,可资参考。
书名。简称《南诏记》。明杨鼐撰。十六卷。约成书于弘治、正德间,为明代云南著述南诏、大理至元末白族段氏史事之较早著作。从万历《云南志》、《南诏野史》等书著录并采录其部分内容来看,此书既采录史书,而又载历
赵郡平棘(今河北赵县)人。高洋妻兄。仕至齐州刺史,被士兵杀死。
亦曰飞锤。索系兵器。锤有浑圆者、多棱者,锤身有象鼻眼,以贯铁环,环系绳索。两锤系于一绳两端,一为飞锤,亦称掷锤,手掷以击敌;一为救命锤,另一手握之,用于危机时击敌。锤之大小,软索之长短,因人而异。收时
在今江西浮梁县东南。《清一统志·饶州府一》: 显教山 “在浮梁县南三里。古新昌县治此。后为显教寺,因名”。
书名。清韩捧日撰。《续云南备征志》稿本。道光时作者曾署云南保山知县,本书记道光二十七年(1847)耳闻目睹林则徐镇压云南回民起义经过,并涉及道光二十三年以来有关云南回民的一些情况。
【介绍】:五代时人。后蜀广政二十年(957)任简州清化军镇遏使。《全唐诗补编·续拾》收诗1首。
十二卷。明袁均哲(生卒年不详)撰。袁均哲字庶明,建昌(今属四川省)人。正统中官郴州知州。此书为临江张九韶《群书备数》补其缺遗,加以注释。共十三门,一百二十三事,一千四百三十四条。
【介绍】:西汉人。道家。有《宫孙子》。
八卷。明陈洪谟(约1506前后在世)撰。陈洪谟,字宗禹,武陵(今属湖南)人,生卒年不详。弘治中登进士第,累擢云南按察使,兵部侍郎。著有《静芳亭摘稿》、《治世余闻》。陈洪谟致仕后移居高吾山下,筑亭山中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