肇论疏
三卷。陈释慧远撰。慧远生平事迹详见《维摩诘所说经义记》辞条。《肇论疏》故名思义,是解释僧肇所撰《肇论》一书的。旧有人称《肇论疏》为《肇论义记》。此疏在发挥肇师思想方面虽有可取之处,但也存在不少缺欠。一是,错误脱简之处甚多。最主要的是把不真空论疏误入上卷末,列于涅槃无名论疏之后。以及波若无知论中答第三难文,有三百五十二字错入答第四难文中。此外还有一些小的不当之处。关于此疏是否为陈代慧远所撰,古时早有歧义。根据现代研究认为,慧远所作基本可信。此疏在历史上影响不大。收载于续藏经本。
三卷。陈释慧远撰。慧远生平事迹详见《维摩诘所说经义记》辞条。《肇论疏》故名思义,是解释僧肇所撰《肇论》一书的。旧有人称《肇论疏》为《肇论义记》。此疏在发挥肇师思想方面虽有可取之处,但也存在不少缺欠。一是,错误脱简之处甚多。最主要的是把不真空论疏误入上卷末,列于涅槃无名论疏之后。以及波若无知论中答第三难文,有三百五十二字错入答第四难文中。此外还有一些小的不当之处。关于此疏是否为陈代慧远所撰,古时早有歧义。根据现代研究认为,慧远所作基本可信。此疏在历史上影响不大。收载于续藏经本。
法律用语。唐制,七品以上官员及五品以上官爵的祖父母、父母、兄弟、姊妹、妻、子、孙犯流罪以下刑者,得按请章诸人之例,减刑一等。但犯五流者则不能减刑。
明朝兵部尚书清军机大臣及明清大学士之别称。
【介绍】:明僧。苏州洞庭西山人,字一雨。受法于雪浪法师。好诗,乐与方内名士交游。尝疏《楞严》、《楞伽》二经。
【生卒】:1131—1208【介绍】:宋婺州永康人,字和叔。高宗绍兴三十年进士。光宗时为殿中侍御史,抗直敢言。历知宁国府、赣州。宁宗即位,为给事中。因不交韩侂胄,与之结怨。以焕章阁待制知庆元府,捐公帑
参见:书通二酉
须要。欧阳詹《题王明府郊亭》:“山城要得牛羊下,方与农人分背归。”
即“西官”。
惠施哲学术语。指非物质性之无限小概念,与“大一”相对。参见“大一①”。
官署名。明代刑部属部。洪武六年(1373)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四人。十三年,改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,主事二人。掌官卫、关津、邮驿、军政、厩牧、营造及河防之律令,编发囚军、皂隶狱卒及刑部衙门、
亦作中镇砦。北宋置,属嘉定府。即今四川峨边彝族自治县。《宋史·高宗纪》: 南宋绍兴八年 (1138),“虚恨蛮犯嘉州忠镇砦”。即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