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酒色财气

四卷。作者不详。本传奇共二十七出,写龙图阁大学士包拯审理四件狱讼案件,平反冤狱之事。第一出至第八出为酒案,写临川人高阳在元宵节醉酒后到街头观灯,与富户雷士春发生冲突。雷士春之侄名应元,是道士,图其伯父之财,令人暗杀雷士春后,诬陷高阳为凶手。高阳屈打成招。包拯按临至江西,访知其情,以应元抵罪,释放了高阳。第九出至第十四出为色案,写扬州人柳衣至江州经商,艳羡缝衣匠之妻江氏的美色,希望一会,其夫得利应允。不料江氏被皮匠杀死,缝衣匠告柳衣于官府。而柳衣当夜为其父所阻,并未出屋。包拯至江州昭雪了冤狱。第十五出至第二十出为财案,写南康人贺金兰遗失一箧金,梦中有人告其失金在四圣庙旁。村民单大、赵三拾其失金,单大杀死赵三,把他的头置于箧中。贺金兰前来取箧,衙吏疑其为盗,揭箧见人头,囚贺金兰于狱中。包拯按部南康,方审清案情。第二十一出至第二十六出为气案,写瑞州一庞姓国戚,修炼长生药,山人海东青将杀一薛氏之子以合药,壮士养素劫而救之。海东青杀了庞国戚,弃尸于井,夺宝而去。养素追至,坠于井中。庞国戚的家人告养素于官府。包拯至瑞州雪其冤狱。第二十七出写包拯还朝,高阳、柳衣、贺金兰、养素四人前来送行。包拯把四个匾额分赠四人:一为“酒不可纵”,二为“色不可迷”,三为“财不可贪”,四为“气不可使”。此传奇的内容为劝善儆恶。本书有清雍正七年(1729)抄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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