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峰文集
十二卷。宋廖刚(1070-1143)撰。廖刚,字用中,号高峰,南剑顺昌(今福建顺昌县)人。崇宁五年(1106)进士。宣和初(1119),自漳州司录,历擢监察御史。时蔡京当权,刚论奏无所避,出知兴化军。绍兴初(1131),召为吏部员外郎。绍兴中,为御史中丞。以微猷阁直学士致仕。刚少从陈瓘、杨时学,《四库全书总目》称“其奏议,指陈当时利弊,颇有可采。《答陈几叟书》、论知制诰之失,尤为切当。”著有《高峰文集》十二卷,收入《四库全书》存目。
十二卷。宋廖刚(1070-1143)撰。廖刚,字用中,号高峰,南剑顺昌(今福建顺昌县)人。崇宁五年(1106)进士。宣和初(1119),自漳州司录,历擢监察御史。时蔡京当权,刚论奏无所避,出知兴化军。绍兴初(1131),召为吏部员外郎。绍兴中,为御史中丞。以微猷阁直学士致仕。刚少从陈瓘、杨时学,《四库全书总目》称“其奏议,指陈当时利弊,颇有可采。《答陈几叟书》、论知制诰之失,尤为切当。”著有《高峰文集》十二卷,收入《四库全书》存目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字彦升。浙江海宁人。明崇祯进士。顺治二年(1645)降清。历官右都御史,吏部侍郎、尚书,户部尚书,弘文院大学士、加少保兼太子太保。曾奏请定满官有罪处罚例。顺治十三年(1656)被魏裔介参劾,以结党营私
三卷。清汪基撰。汪基有《周礼约编》,乙著录。书首汪氏自序称:“今世志学之士,鲜有刘原公、朱掌斋其人,则亦难以全书强之。为拣其什一,以资帖括,亦不得已焉。好古博雅之士,不以此自画,而进而求之,则是编虽约
晋代孝子名。为人孝悌,父死,以家产分与两个弟弟,与妻子奉养母亲,佣赁为生。后妻子生儿,郭巨怕养育儿子妨害孝养母亲,准备活埋儿子,掘地得黄金一釜,于是天下知名。事见晋干宝《搜神记》卷一一。李瀚《蒙求》:
明初大狱之一。洪武十三年(1380),以谋逆罪杀胡惟庸,并颁《昭示奸党录》于天下。胡惟庸为丞相后,颇受宠任,独专生杀黜陟,文武之臣,多奔走其门下。因此终以擅权枉法获谋逆罪被杀。至十八年,明太祖朱元璋又
在今云南呈贡县西隅。《方舆纪要》卷114呈贡县:伽宗城“在县治西。大理段氏时,上官伽宗所筑, 因名”。
在今陕西凤翔县西北三十里。《水经·渭水注》: “雍水出雍山。” 秦置雍县,因水为名。
明洪武十四年 (1381) 置,属松潘卫。治所在今四川松潘县境。《明史·陈怀传》: “宣德六年,松潘勒都、北定诸族暨空郎、龙溪诸寨番复叛。怀遣兵战败,指挥安宁等死者三百余人。” 后废。
在今西藏拉萨市北十里。清乾隆《卫藏通志》卷3:“唐古忒(藏)谓金曰色, 其山产金,故名。”另一说色拉意为野玫瑰园或冰雹。上有色拉寺。
【生卒】:924—962【介绍】:五代末宋初荆南国君,字省躬。高从诲第十子。高保融嗣政,令判内外诸军事,历荆南节度副使,宁江军节度。保融卒,权知军府事。奏章以闻,宋太祖拜为节度使。有治才,而淫佚无度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