尼沙爾
【综】 清正黄旗蒙古马甲恒泰之妻为尼沙尔氏(260)。
【综】 清正黄旗蒙古马甲恒泰之妻为尼沙尔氏(260)。
太平天国法律。亦统称“天令”。“令”以驭军,“律”以制民,亦兼制军,太平天国用军制组织人民,故概称刑律为“令”。初制订于金田起义时,定都天京(今南京)后有所增补。今存六十二条,其律均为有关军民禁令而不
官名。北魏置。为皇帝的侍从武官,属戟楯虎贲将军。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定为从六品下,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。
明朝南京各衙署官吏的总称。永乐十八年(1420)迁都北京后,原南京的各官署官员仍存,于官职前加“南京”字。洪熙元年(1425)后曾去“南京”字,仍以南京为京师,并补置其缺置的部分官署官员。正统六年(1
十卷。明刘文卿(约1561-1602?)撰。刘文卿,字徯如,江西广昌人。生卒年不详。万历十七年(1589)进士。官至南京兵部员外郎。文卿性孤介,曾忤权奸左迁。年仅三十三岁卒。此集为文卿文集,共十卷。其
一译都碑伯克、都贝伯克。新疆维吾尔语音译。官名。职司估算钱文,征输粮赋。清乾隆二十四年(1759)定为七品。光绪十三年(1887)废。参见“伯克”。
一名《谷山笔尘》十八卷。明于慎行(详见《读史漫录》条)撰。此书是于慎行退居谷城山中时所作。共十八卷,分三十五类,所记多明代典故,其中也间有杂记,有一定史料价值。此书有明万历间刻本,书首有冯琦序和明万历
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。为扎武、拉达、布庆3部总称。玉树二十五族之三。驻牧通天河南。东界川边邓科;南界川边同普县,西邻苏尔莽、拉休、迭达;北接加迭喀桑。原有百户3员,百长6员(一作12员),属民500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观察判官之简称。
①在今四川潼南县东北。《元和志》 卷33青石县: 青石山 “在县东南,水路五十九里。旧巴、蜀分界,累年未分,一朝密雾,石为之裂破,从上至下,直若引绳,因此定遂、合二州之界”。《寰宇记》卷87青石县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