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等处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。无额定职官,由刑部尚书酌委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数员在本处办事。凡遇国家庆典,皇帝颁布赦令,则由本处汇总各省及现审案件,核议应否减免,送江苏清吏司查核具奏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清代刑部所属机构。无额定职官,由刑部尚书酌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数人,在本处办事。遇国家大庆典诏赦罪犯,由减等处汇集各省及现审案件,核议应否减免,送江苏清吏司审查具奏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。无额定职官,由刑部尚书酌委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数员在本处办事。凡遇国家庆典,皇帝颁布赦令,则由本处汇总各省及现审案件,核议应否减免,送江苏清吏司查核具奏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裁。
清代刑部所属机构。无额定职官,由刑部尚书酌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数人,在本处办事。遇国家大庆典诏赦罪犯,由减等处汇集各省及现审案件,核议应否减免,送江苏清吏司审查具奏。
亦称票拟、票旨、条旨。明代内阁阁臣对章奏所拟批答。明初批答章奏皆皇帝亲笔,宣德时始令内阁将所拟批答之辞,用小票墨书,贴于奏疏面上,进呈皇帝批准,易红书批出。中叶后,首辅独专拟票之权,次辅不得参与。但由
字道渊、号神光子。单州单父(今山东单县)人。博涉经传、长于诗赋。举进士不中,读道家书以自娱,初访道于牢山华盖先生,后出游京师,入建隆观为道士周游四方以药术救人、不取报酬。大中祥符中、寓居晋州,无所好恶
西汉末人。东汉明帝时,官京兆祭酒。曾与刘歆、扬雄、段肃、冯衍等续撰《史记》。
同“卞和泣玉”。明刘基《题谢皋羽传后》诗:“贾谊上书期寤主,卞和抱玉无人知。”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官名。明朝置,均各都司、行都司及羁糜卫所都司副长官。都司、行都司定制四人,羁糜都司随需设置。均正三品。参见“都指挥使司”。武官名。明置,见“都指挥使司”。
【生卒】:955—1006【介绍】:宋益州华阳人,字凝正。太宗太平兴国八年进士。历通判歙州、知吉州,以能声闻。代还,上言请定州县长吏考绩之法。累擢度支判官,与陈尧叟建议兴修三白渠及陈、许诸州水利。真宗
十六卷。附录一卷。明凌濛初(1580-1644)撰。凌濛初,明末小说家。字玄房,号初成,别号即空观主人,乌程(今浙江吴兴)人。曾以副贡授上海县丞,后擢升徐州通判并分署房村。崇祯十七年,李自成攻徐,他与
春秋时晋、齐之间的战役。晋平公元年(前557),平公召集齐、鲁、宋、卫、郑、曹、莒、邾、薛、杞、小邾等国在湨梁(今河南济源西)会盟,齐拒绝与盟。同年秋,齐侵鲁北鄙,后又连犯鲁北境,谋破坏晋国主持的会盟
在今宁夏惠农县西。《方舆纪要》卷62平罗所: 黑山营在 “所北八十里,永乐元年建,与镇远关相应援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