戍副
官名。南北朝置,是戍的副主将,协助戍主管理军政等事务。北魏肃宗孝昌三年(527),曾因政权统治不稳固,诏留戍副质子于京师。唐朝唯上戍设此职,中、下戍不设。北齐定为从八品。北周为二命,隋朝上戍副为正八品,唐朝上戍副改定为从八品下。宋朝虽存其名而罕有除授。
武官名。始置于北魏,为戍主的副职,《魏书·卢玄传》孙昶附传记“永平四年(公元 511年)夏,昶表曰:‘臣即遣郯城戍副张天惠率骁勇二百,径往赴之’。”北齐北周与隋唐沿置, 唯上戍有之。唐制上戍副员额一人,秩从八品下。参见“戍主”。
官名。南北朝置,是戍的副主将,协助戍主管理军政等事务。北魏肃宗孝昌三年(527),曾因政权统治不稳固,诏留戍副质子于京师。唐朝唯上戍设此职,中、下戍不设。北齐定为从八品。北周为二命,隋朝上戍副为正八品,唐朝上戍副改定为从八品下。宋朝虽存其名而罕有除授。
武官名。始置于北魏,为戍主的副职,《魏书·卢玄传》孙昶附传记“永平四年(公元 511年)夏,昶表曰:‘臣即遣郯城戍副张天惠率骁勇二百,径往赴之’。”北齐北周与隋唐沿置, 唯上戍有之。唐制上戍副员额一人,秩从八品下。参见“戍主”。
源见“渭滨垂钓”。指姜太公钓于渭水遇周文王事。唐李白《留别于十一兄逖裴十三游塞垣》诗:“太公渭川水,李斯上蔡门。钓周猎秦安黎元,小鱼㕙兔何足言?”
官名。东汉司隶校尉及州部属吏。据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司隶校尉下属有从事史十二人。本注曰:“其有军事,则置兵曹从事主兵事。”秩百石,州刺史(州牧)所属兵曹从事职秩同。均由所部长官自辟除。隋初为雍州属官,
读音:Guǎnnà【综】 佤族姓。亦作〔管打〕,世居云南西盟龙坎寨(160)。
见“兀者后卫”(1111页)。
①南齐置,为晋康郡治。治所在今广东郁南县南。隋开皇十二年 (592) 废。②北宋宣和四年 (1122) 改新城县置,属涿州。治所在今河北新城县东南三十五里新城镇。寻入金,复名新城县。古县名。(1)南朝
《论语.八佾》:“子贡欲去告朔饩羊。子曰:‘赐也,尔爱其羊,我爱其礼。’”西周时期,诸侯每月初一规定应祭祀祖庙,祭时要用活羊。这一奴隶制社会的礼制,到春秋时期,自鲁文公始,诸侯便不亲临祭祀,只是送一只
东莱(郡治今山东掖县)人。隐居韩信山四十余年。通道经,能书符箓。以香草为食。年六十余,献文帝召至代京,令僧曹供其衣食。
【生卒】:1274—1327【介绍】:元中山府安喜人,字致堂。从学于滕安上,荐授侍仪通事舍人,移疾归。后出为定陶尹。
见“迈买的明”(741页)。
【介绍】:明安庆府潜山人,字宾嶽。万历十四年进士。授户部主事,榷税浔阳。历官荆州知府。中官陈奉开矿沙市,尧莘约束其爪牙,使不得肆暴。官至广西布政使,以与御史忤,辞归。卒年七十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