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
辜:罪。失:失职。经:成规。 与其杀掉无罪的人,宁可不杀而犯不按成法办案的错误。 表示决狱量刑,应非常慎重,宁失之宽,不失之严。语出《书.大禹谟》:“罪疑惟轻,功疑惟重。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。”宋.陆九渊《与辛幼安》:“‘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’,谓罪疑者也。使其不经甚明而无疑,则天讨所不容释,岂可失也?”清.陈士鑛《折狱卮言》:“附而入之,则施刑从轻;赦而出之,则宥罪从重。所谓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也。”
辜:罪。失:失职。经:成规。 与其杀掉无罪的人,宁可不杀而犯不按成法办案的错误。 表示决狱量刑,应非常慎重,宁失之宽,不失之严。语出《书.大禹谟》:“罪疑惟轻,功疑惟重。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。”宋.陆九渊《与辛幼安》:“‘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’,谓罪疑者也。使其不经甚明而无疑,则天讨所不容释,岂可失也?”清.陈士鑛《折狱卮言》:“附而入之,则施刑从轻;赦而出之,则宥罪从重。所谓与其杀不辜,宁失不经也。”
①唐贞观十四年 (640) 置,治所在金满县(今新疆吉木萨尔县北二十五破城子)。《元和志》 卷40: 庭州 “因王庭以为名也”。长安二年 (702) 改置北庭都护府。②北宋大观元年 (1107) 置,
《史记.郦生陆贾列传》:“王者以民人为天,而民人以食为天。”后因以“食天”比喻人赖以生存的最重要的事物。宋姚勉《沁园春.寿陶守》词:“春雨悭时,千金斗粟,民仰使君为食天。”【词语食天】 汉语词典:
1779—1862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三十任堪布。藏族。出生于泽云哈团达参地方。从嘉木样剃度出家,并受灌顶,聆听经法。拜华热格西·吉迈旦却为师。11岁入经院学习。14岁从贡塘·嘉贝样受沙弥戒。聆听土观·
929—997北宋幽州(治今北京西南)人。行伍出身。太平兴国四年(979)平北汉有功,擢为天德军节度使。九年,滑州河决,主管抢塞成功。雍熙三年(986),攻辽之役,统中路军出飞狐口,俘辽西南面招安使大
《景德传灯录.怀楚禅师法嗣》:“僧问:‘如何是佛法大意?’……师曰:‘石火电光,已经尘劫。’”后因以“石火电光”比喻时光短促。清钱泳《履园丛话.阅古》:“沧海桑田五百载,石火电光一刹那。”《儿女英雄传
同“同舟共济”。汉朱穆《复奏记梁冀》:“夫将相大臣,均体元首,共舆而驰,同舟而济,舆倾舟覆,患实共之。”见“同舟共济”《周易略例》:“投戈散地,则六亲不能相保;~,则胡越何患乎异心。”【词语同舟而济】
在今江苏金坛市南长荡湖中。《方舆纪要》 卷25常州府宜兴县: 柚山 “在县西北九十里洮湖上。与湖中大坯山对峙,巨石瞰湖,延袤三四里”。
在今陕西略阳县西南。《元和志》卷22兴州鸣水县: 厨山 “在县南三里。极崇峻幽深,多木蜜,百姓资其利”。
官名。春秋时楚国置。《左传·襄公十八年》:“楚子闻之,使杨豚尹宜告子庚”。
奴隶的脸色和婢女的膝部动作,形容卑屈取媚的样子。晋葛洪《抱朴子.交际篇》:“以岳峙独立者为涩吝疏拙,以奴颜婢膝者为晓解当世。”并列 形容低声下气,谄媚讨好的样子。《九尾龟》68回:“在上司面前做不出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