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妇负薪
《晋书.吴隐之传》:“(吴隐之)遂为温(注:桓温)所知赏,拜奉朝请、尚书郎,累迁晋陵太守。在郡清俭,妻自负薪。……虽居清显,禄赐皆班亲族,冬月无被,尝澣衣,乃披絮,勤苦同于贫庶。”
晋人吴隐之有清高的操守,为官十分廉洁。虽然身居高位,却依然过着同普通百姓一样的贫困生活。他身为太守,妻子仍然背柴。冬天没有被子盖,洗衣时无可替换,只得披上棉絮。后因用为官吏廉洁、夫人贤德的典故。
《幼学琼林》卷二“夫妇”:“吴隐之得淑女,奚惜负薪;司马懿有贤妻,何辞执爨。”
《晋书.吴隐之传》:“(吴隐之)遂为温(注:桓温)所知赏,拜奉朝请、尚书郎,累迁晋陵太守。在郡清俭,妻自负薪。……虽居清显,禄赐皆班亲族,冬月无被,尝澣衣,乃披絮,勤苦同于贫庶。”
晋人吴隐之有清高的操守,为官十分廉洁。虽然身居高位,却依然过着同普通百姓一样的贫困生活。他身为太守,妻子仍然背柴。冬天没有被子盖,洗衣时无可替换,只得披上棉絮。后因用为官吏廉洁、夫人贤德的典故。
《幼学琼林》卷二“夫妇”:“吴隐之得淑女,奚惜负薪;司马懿有贤妻,何辞执爨。”
司天散官名。金、元皆置。金二十五阶之第二十三阶,秩正九品下。元十四阶之第十二阶,秩正八品。明洪武四年(1371)置为钦天监散官,以授五官挚壶正。十五年废,改依文散官分授。
监狱官名。北洋政府置于新监狱,承典狱长之命,分掌警备、教育、作业、卫生、用度及其他事务。监狱各科科长以看守长兼任。陆军监狱设看守长一至四人,相当于准尉。国民党政府监狱沿置。
即怛逻斯城。在今哈萨克斯坦江布尔城。《资治通鉴》: 唐天宝十载 (751),高仙芝 “将蕃、汉三万众击大食,深入七百里,至怛罗斯城,与大食遇,相持五日,葛罗禄部众叛,与大食夹攻唐军,仙芝大败。士卒死亡
【介绍】:北魏燕郡广阳人,字遵伯。公孙轨孙。聪明好学,为尚书左丞。雅有干用,为孝文帝所知遇。推爵让其弟衡,以别功,赐爵昌平子。
即今湖北汉川县西南四十六里里潭乡。《方舆纪要》卷76汉川县:小理潭“在县西南百里,汉水所注也”。
?—131东汉章帝之子。母申贵人。和帝永元二年(90),封河间王。殇帝延平元年(106)就国。遵奉法度。卒谥孝王。
南朝齐改东宕渠郡置,属益州。治所在宕渠县(今四川合川市)。辖境相当今四川合川、铜梁、武胜等市县地。梁改为东宕渠郡。
①唐置。在今四川汶川县境。后地入吐蕃。北宋政和六年(1116)收复,改名延宁,后废为寨。②唐开元二十六年(738)置。治新城(今青海门源县)。宝应元年(762)地入吐蕃。
官署名。明初上林苑监十属署之一。永乐五年 (1407) 始置,设典署一人,正七品,署丞一人,正八品,录事一人,正九品。掌冰贮之事,以供宫廷生活需要。洪熙元年 (1425) 并入本监嘉蔬署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