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药田
明清时壮族、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。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、望谟、安龙、贞丰等地。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。耕者只有使用权,而无所有权,不得转让典卖。耕作期间,收获归耕者所有,不需交纳粮赋,但需替土官制作火药,故名。一旦不服此项劳役,土官即将田地收回。
明清时壮族、布依族土司统治区域的田地名称之一。流行于桂西及黔西南罗甸、望谟、安龙、贞丰等地。由土官授与其境内土民耕作。耕者只有使用权,而无所有权,不得转让典卖。耕作期间,收获归耕者所有,不需交纳粮赋,但需替土官制作火药,故名。一旦不服此项劳役,土官即将田地收回。
【介绍】:唐人。张志和之女婢名。帝赐张志和奴婢各一,志和配之为夫妇,名奴曰渔童,婢曰樵青。
见“翊卫府”。官名。宋置,掌侍卫,为翊卫府属员,位在中郎上。见《宋史·职官六·三卫官》。
唐太宗贞观二年(628),蝗虫行,伤稼损农,唐太宗忧心如焚,吞食蝗虫,希望将灾害转到自己身上。见《贞观实录》。白居易《新乐府·捕蝗》:“又闻贞观之初道欲昌,文皇仰天吞一蝗。”
南朝 宋刘义庆《世说新语.文学》:“支道林、许掾诸人共在会稽王斋头,支为法师,许为都讲。支通一义,四坐莫不厌心;许送一难,众人莫不抃舞。但共嗟咏二家之美,不辩其理之所在。”后遂以指僧人和文士的交谊。唐
二卷。清郑珍(1806-1864)撰。郑珍字子尹,晚号柴翁,遵义(今属贵州)人,官至荔波县训导。著有《说文逸字》、《说文新附考》、《汗简笺正》、《论语三十七家辑注》、《郑学录》等书。事迹具《清史稿》本
一卷。清吴廷康撰。吴廷康,字康甫,安徽桐城人,生卒年不详。卷首有李兆洛序言一篇。本书著录砖的拓本,上自秦朝,下到宋朝,有好几百件,而以三国两晋时居多。其中最希见并有重要史料价值的,为永嘉二年八月廿五日
即“武丁”。
【介绍】:明湖广应城人,号楚愚。诸生,屡试不售。有《玉洞藏书》四卷。前二卷取宋张伯端《悟真篇》,每句各加笺释,附以诸仙修炼之说,后二卷则注汉魏伯阳《参同契》。书成于万历四十年。
?—453十六国至南北朝时佛教高僧。祖籍康居。原姓康。后移居中国,世居吴兴。父彤,尝为冀州别驾。谛10岁出家,学不从师,悟自天发。博览经籍,识见广大。初于虎丘寺讲《礼》、《易》、《春秋》各7遍,《法华
即今河南栾川县东二十四里庙子乡。清尹耕云 《豫军纪略》 卷10: 同治三年 (1864) 二月,捻军张总愚至 “卢氏之栾川、庙子街、三川诸处,袤延二百余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