两江总督
清顺治中置江南、江西、河南三省总督,驻江宁府(治今江苏南京市),旋改江西总督,移驻南昌府(治今江西南昌市),后又改江南总督,复驻江宁。康熙二十一年(1682)定名两江总督,综治江苏、安徽、江西三省军务、粮饷,后又兼两淮盐政。同治五年(1866)加五口通商事务兼南洋通商大臣。
清顺治中置江南、江西、河南三省总督,驻江宁府(治今江苏南京市),旋改江西总督,移驻南昌府(治今江西南昌市),后又改江南总督,复驻江宁。康熙二十一年(1682)定名两江总督,综治江苏、安徽、江西三省军务、粮饷,后又兼两淮盐政。同治五年(1866)加五口通商事务兼南洋通商大臣。
【生卒】:?——1860江苏邳州(今邳县)人。咸丰举人,充刑部员外郎。咸丰八年,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。两年后战死。赠太仆寺卿衔,封世职。
亦称契汗、唾契汗。魏晋南北朝时期河西鲜卑之一支。初为部落名,后以为氏。居罗川(今青海湖东),与罗川北之鲜卑乙弗部相近,风俗也同,其地多狼。早在南凉秃发乌孤继立前,即臣属于秃发鲜卑。南朝刘宋永初二年(西
无卷数。清李兆洛辑。前列赵南星至朱国祯十一人,为“东林翰墨”。又缪昌期至侯歧曾十四人,附候氏书五家。自跋说,明时诸书家,随听见入石,故不能依先后次弟入石。始于道光六年(1826)春,完于十四年(183
①官名。东汉置,属卫尉,一人,秩六百石。与左都候同主剑戟士,有丞一人,领员吏二十二人,卫士四百六十三人,徼巡皇宫。三国魏、西晋沿置。②匈奴官号。与左都候皆由匈奴贵族四姓中乔氏出任。
晋.郭璞《比目鱼赞》:“比目之鳞,别号王余,虽有二片,其实一鱼,协不能密,离不为疏。”《文选》卷五晋.左太冲(思)《吴都赋》:“双则比目,片则王余。”据晋.刘渊林注说:“比目鱼,东海所出,王余鱼,其身
宋大理置,属威楚府。在今云南思茅市西南六十二里官房。元属元江路。明废。大理国置,在今云南省普洱县南思茅镇西南官房。元属元江路。后废。
①唐贞观元年 (627) 置,属泸州。治所在今四川江安县南境。八年 (634) 废入江安县。②唐仪凤二年 (677) 置,属纳州。治所在今四川叙永县西南境。天宝元年 (742) 属都宁郡,乾元元年 (
唐神龙三年(707)分湘阴县于吴昌故城置。以境内昌江为名。治今湖南平江县东南三十里金铺观,属岳州。后移治今平江县东南中县坪。元和四年(809)又移治今平江县。五代楚避后唐庄宗祖李国昌讳,改为平江县。
1600—1663清初将领。满洲正红旗人。富察氏。世居纳殷。佐领舒穆禄之子。天命(1616—1626)年间,由佐领升参领。天聪五年(1631),同参领杭什木等略明边有功。八年,予骑都尉世职。崇德元年(
即“辽世宗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