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惟谦
元末明初人。吴元年(1367)以才学举,授大理寺少卿,参与编定律令。洪武初,历官广西、四川参政,进刑部尚书。六年(1373)详定《大明新律》,经太祖审裁,颁行全国。
元末明初人。吴元年(1367)以才学举,授大理寺少卿,参与编定律令。洪武初,历官广西、四川参政,进刑部尚书。六年(1373)详定《大明新律》,经太祖审裁,颁行全国。
诗话。明胡应麟撰。万历十六年(1588)王世贞作《石羊生传》,称此书两编十二卷。万历十八年(1590),汪道昆作序,即称“三编凡若干卷”。今本《诗薮》实为四编二十卷。足见此书是在不断充实完善的基础上写
官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于各府,为道纪司副长官。府各一人,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,颁发度牒。与都纪司共掌一府道人。清沿明制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即《资治通鉴补正略》。
清置,即今贵州赤水市东南石堡乡。
约1916—1937民国初四川彝族土司。又名阿郭日哈,小名都四四(系都龙光第四妻所生),俗名都小官。都龙光之子。少年即任阿都正长官司兼副长官司(治今四川凉山州普格县西北鱼水坡)长官。时逢军阀割据,战乱
参见“外委”。
即“旗鼓佐领”。
源见“骥伏盐车”。喻指晚境困厄之人。茅盾《题高莽为我所画像》诗:“风雷岁月催人老,峻坂盐车亦自怜。”【词语峻坂盐车】 成语:峻坂盐车
即今广西防城港市西北那梭。《清一统志·廉州府》:那苏隘“在钦州西南如昔都。明宣德中,交趾置金勒千户于此”。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东北那梭。明宣德中于此置金勒千户所。
有关土司制度之论著。1篇。清蓝鼎元(1680—1733,字玉霖,别字伏庵,号鹿洲,福建漳浦人,汉族)撰。内容首论改土归流之必要,同时披露土司对土民实行“一年四小派、三年一大派”的残酷剥削。为研究西南少